克而瑞点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11日,重庆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作为近年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较大一次调整,克而瑞针对租房客群、新房客群和存量房客群的受益影响进行解读。
政策原文
·提高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额度
进一步加大租房自住支持力度,缴存人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中心城区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1800元/月,夫妻双方为3600元/月;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夫妻双方为3000元/月。
·加大对多子女缴存人家庭租房支持力度
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人家庭,符合我市住房租赁提取政策,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城区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2700元/月,夫妻双方为5400元/月;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2250元/月,夫妻双方为4500元/月。
租赁客群
·提高租赁提取额度,助力城市人才留存
《通知》对于租赁客群而言,将提取额度从1500元/月/人的基准提高到1800元/月/人;根据CRIC租赁系统监测,今年上半年,重庆集中式公寓的坪效租金为1.44元/天/㎡,折算成月租,约为1700元/月;对于租住集中式公寓的新青年而言,公积金提取额度可完全覆盖其租金支出,可减缓其在渝生活成本,利于人才留存。
政策原文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 直接支付贷款购房首付款
缴存人及其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我市相关提取政策的,可提供《委托书》、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资金由缴存人委托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支付至相关项目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缴存人与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会同开发企业及时退回提取资金。
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我市工作、创业、生活的新市民、青年人,在渝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优化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缴存人家庭,仅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可申请将该套住房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统一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须核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和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住房套数。
新房客群
·首付压力降低,利好刚需刚改客群购房
从流程上看,新政策支持公积金直接用于支付首付款,利于有稳定收入的个人及家庭购房。同时,前期公积金调整了其使用条件,从“认房认贷”调整为“认定贷款”套数,对于房贷结清的个人及家庭而言,再次购买新房仍认定为首套购房,可享公积金对应的优惠政策,利好刚改客群购房。
存量房客群
·结构性降房贷利率,减缓房贷压力
本次政策,调整了“商转公”的基准条件:从“首套首贷”的“双限”调整为“首贷”的单一限制。对于在2019年左右,仅通过商业高利率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客群而言,公积金转贷条件放松,在个人最高60万贷款额度的基础下,可有效降低部分房贷利率,从而减缓部分还款压力。盈余资金对于个人及家庭的生活品质提升,有一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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